人物
时段
朝代
“江乙母” 相关资源

別史類
傳記類
正史類
類書類
雜家類
總集類
別集類
》:祜伯父秘,秘孙亮,为太傅杨骏参军,时京兆多盗窃。骏欲更重其法,盗百钱加大辟,请官属会议。亮曰:昔 楚江乙母
失布,以为盗由令尹。公若无欲,盗宜自止,何重法为。骏惭而止。
《周𤣱传》:𤣱字宣佩。太安初,妖贼
心,而殊非其实也。初为太傅杨骏参军,时京兆多盗窃。骏欲更重其法,盗百钱加大辟,请官属会议,亮曰:「昔 楚江乙母
失布,以为盗由令尹。公若无欲,盗宜自止,何重法为?」骏惭而止。累转大鸿胪。时惠帝在长安,亮与关东连谋
耽,其违二矣。夫致人于死,未必手刃害之。若政教不均,暴滥无罪,必夭天命,其违三矣。盗者未必躬窃人财, 江乙母
失布,罪由令尹。今禁令不明,劫盗公行,其违四矣。在上化下,必信为本。昔年下书,敕使尽规,而众议兼集,
。皆欲区处有方。而他人为相。惟以殉货色。训于百僚。民愁兵怨。饥馑荐臻。至于臣之一弟。首死于饥荒。若以 江乙母
言论之。则虽谓三公杀臣之弟。可也。宋有腊寇。方向栉林。时有小官。言今无策。只有起刘元城,陈了翁作相。 (第 275L 页)